当前位置--交通运输局--内设机构及职能 |
(一)行政监管科(科长1名) 联系电话:58854172
负责交通运输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贯彻落实工作;负责系统普法工作、职工法制教育、执法证件管理工作;负责本部门、本系统行政执法层级监督的具体工作;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工作;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有关工作;负责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的管理;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;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安全四防工作。
(二)综合管理科(科长1名) 联系电话:58854176
负责党委、行政各项会议的组织工作;负责全系统党建、文明单位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;负责局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;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和外来办事人员工作;负责文件审核、制发、收发、归档立案、印信管理、保密工作、提案和议案办复等文秘工作;负责办公自动化、政务公开和信息工作;负责群团组织和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;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;负责局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;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;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人事、劳资政策、规章、制度;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、工资、机构编制、奖惩、培训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;准确掌握全系统人员、劳资等基本情况,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可靠数据;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,做好全系统各项人事统计报表工作;负责接待处理好有关人事、劳资、老干部待遇的来信来访工作;做好系统职工干部调转手续办理、大中专毕业生、转业军人接收工作;做好系统劳动工资调配、晋级、审批手续办理、工资制度改革等项工作。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;负责指导所属单位具体业务工作。
(三)财务审计科(科长1名) 联系电话:58854170
负责全系统财务监督、检查和审计工作;按计划完成年度财务计划编制、各种统计报表、财务审计、搞好各单位财务分析;严格执行财经纪律,及时查处所属单位的财务违纪问题;指导基层单位抓好财务管理,以及承包租赁合同执行与兑现情况的检查;负责地方道路资金的管理、使用,及时清结债权债务。
(四)专员1名
岗位职责:主要承担对本部门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、调研和指导,协调推进重点专项业务工作,向部门领导报告本部门重点领域、重大事项等方面督查情况,参与本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,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等。各部门对专员使用要确定具体标准和任务,专员可依托综合管理机构或监管业务机构开展工作。